本报9月4日讯(记者 唐爱平)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家层面第一个关于海运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第一次对海运发展工作的全面系统部署。《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经济、绿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海运体系,海运服务贸易位居世界前列。
我国海运发展资源丰富。全国海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大陆岸线多公里,岛屿岸线多公里,大型深水港口能力世界第一。通海河流众多,等级以上通航里程62000公里,内河航运规模世界第一。经济的发展使我国海运业发展需求较大。目前,我国90%以上的原油、铁矿石、粮食、集装箱等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海运完成的,年海运量约占世界的1/3。据有关国际机构预测,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全球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到2030年的全球海运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再翻一番。海运在拉动经济稳增长,维护国家安全和海外权益等方面,还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海运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优化海运船队结构。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船舶和原油、液化天然气、滚装、集装箱、特种运输船队,有序发展干散货运输船队和邮轮经济。二是完善全球海运网络。推进深水航道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三是促进海运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兼并重组,有序发展中小海运企业。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四是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创新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研究咨询、海事仲裁等现代服务业。建立海运发展基金。五是深化海运业改革开放。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海运企业,稳步扩大开放,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稳妥开展外商成立独资船舶管理公司、控股合资海运公司等试点。六是提升海运业国际竞争力。构建国际海运交易和定价中心,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船舶检验、海运科研及教育机构。七是推进安全绿色发展。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海上搜救、溢油等应急处置能力。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船舶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管理。
《若干意见》还提出,下一步,我国海运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全面深化海运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海运企业制度,激发海运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海运开放政策,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二,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我国海运发展政策体系,营造参与国际竞争的公平环境;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完善船舶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健全海员权益保障机制,为我国海运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三,促进海运企业与大型货主签订长期运输合同,形成海运企业与货主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稳定关系,有序发展以资本为纽带的合资经营,提升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